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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:封闭小区不封闭 业主少交物业费  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沈阳日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23

本是一个封闭小区,却因一家网吧开后门,让小区多了个“门”,扰乱了业主的生活。4月21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,法院判受影响的业主可少交10%物业费。

  王女士是某家园的业主,园区属于封闭小区,环境很好,王女士一直按时交物业费。可是自从2005年5月,她家楼下一家网吧开业后,王女士就开始拒交物业费,一拖就是二年,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。

  王女士说:“网吧开业后,在我家住宅单元二楼楼梯上开了一个消防应急门,此后就经常有网吧人员出入,在楼道内乱扔垃圾,造成单元治安及卫生状况混乱。本来我们小区属封闭小区,但自从这个门开后,我们的生活全被打乱了。我们业主曾多次找物业公司,要求物业公司将网吧的消防门封上。但物业公司对网吧人员出入的问题均未予制止。既然物业公司不能尽管理义务,我只能以拒交物业费抗争。”

  物业公司辩称:网吧开设的消防应急门是有关部门审批的消防通道,不是物业公司允许开设的。物业公司同社区和派出所做了禁止出入的蓝色告知牌,也与网吧进行了沟通,物业公司已经尽了管理义务。

  一审法院认为:物业公司负有对小区公共秩序进行管理服务的义务。虽然物业公司在消防门上出示了禁止闲人出入的警示牌,但网吧内的闲杂人员通过该门进入单元楼道,在楼道内乱扔垃圾的现象仍存在,并且依然对王女士家的居住与安全产生影响。物业公司没有完全制止上述现象对居民的影响,未能完全履行物业服务义务,其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。因此,应适当减少(按10%扣减)王女士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。鉴于物业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大部分的物业服务义务,王女士亦实际接受了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,并且物业公司针对网吧给居民造成的影响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,故王女士应按物业费的90%交纳2023元物业费。市法院于近日维持原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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