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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的再次革命  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不详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11-2
物业管理 再次"革命"正当时
 2005年,“物业纠纷”成为郑州人生活中的一个热门词汇,围绕着物业服务引发的一系列矛盾,业主、物业公司、开发商以及政府部门都陷入了深深的思索。

  继去年多轮物业罢收风波之后,今年郑州的不少小区狼烟四起,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多次“剑拔弩张”。真把郑州人弄懵了:新小区怎么就成了“火药桶”呢?

  某社区的仨保安监守自盗,在业主未锁门的车上盗窃了8万元钱;因为物业纠纷,小区伏天断电、停水,冬天停暖气,业主苦不堪言;就连两班保安一起站岗的“怪现象”,今年至少也在郑州两处小区的大门前上演……一方面物业公司责怪业主拖欠物业费、无理取闹,另一方面,业主谴责物业与开发商是“父子兵”,乱收费,服务差。

  其实,大部分物业纠纷都是因为陷入了这样一个怪圈:业主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满意而不交物业费——物业公司服务档次降低——业主更有理由拒交物业费——物业服务档次更低,甚至停水、停电、停气、停暖……总之,双方认清各自的责权利,建立有效的互信关系才是问题解决之道。

  这一方面需要业主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值得书上一笔的是,今年两次业主“翻身闹革命”的机会让人不由得振奋了一把。在明鸿新城和金运大厦,业主们联合起来想炒掉老物业,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来选自己满意的物业公司,一时间被誉为解决物业纠纷的“革命之举”。尽管最后由于种种原因,“换届行动”宣告失败,但毕竟播下了“业主自治行动”的“火种”。

  今年6月,郑州某在建小区200名准业主自发组成了“业主联盟”,提前介入小区建设,与开发商平等对话,这一举措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,因为业主维权的意识正在不断提高,方式也更趋于合理合法。

  另一方面,物业公司运作要透明,让业主相信他们交的物业费和得到的服务“质价相符”。今年7月,北京某地产项目总裁李建国推出了一项物业“革命”方案:由开发商出资成立物业公司,将公司股权配送给业主,从而使每一位业主都成为物业公司的老板。尽管此方案被疑为“作秀”,但开发商能拿出这样的诚意也称得上是“开风气之先”了。

  当然,郑州人前进的步子还可以更大一些。以深圳景洲大厦为例,那里的业主采取了请不止一个物业公司为自己服务的形式。结果发现,即便聘请最好的保安公司、保洁公司、电梯公司等等,全部费用也比请一家物业公司省30%。

  随着郑州人的居住模式从“房管所时代”向“小区时代”过渡,物业纠纷也将继续存在,换个角度来看,解决矛盾的希望也在孕育。但是,“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需努力”。在明鸿新城事件发生后不久,就有郑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称,已经进入立法调研阶段的《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,将通过立法斩断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“父子关系”,将开发商、物业、业主从失衡的关系中解脱出来。比之业主以及物业公司的自发“革命”,政府的自觉“革命”多少会让人感到欣 慰,虽然这一“革命行动”在襁褓中待得似乎久了点。但愿此事能终成“善果”,不要变成一记空炮才好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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